按上级文件规定:
1、免学费
凡是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均免交学费。每期填写免学费备案表。
2、帮困助学
资助对象:户籍在大成都市的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本人)孤儿(学生本人)。申报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初审--学校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平台录入----教育局资助资助中心审核。资助标准:减免每期课本费300元。
3、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享受助学金困难学生的控制人数),重点优抚对象、低保生、一至四级残疾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生活补助2000元。申报程序:学生申请----班主任初审----学校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平台录入----教育局资助资助中心审核。价格补贴以当月下发的文件执行!
4、免住宿费
从2016年秋季起,将免住宿费范围扩大到公办中职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成都籍(含简阳)在校所有住宿学生。同时,对公办中职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成都籍学生免除住宿费。
5、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生活费补助
(1)补助对象:2016年秋学期起,四川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技工)学生。
(2)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
(3)申请方式:按学期在线申请,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申请,秋季学期8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申请(2017秋季因系统原因延迟至9月1日15:00开放申请,10月31日18:00截止申请)。
具体流程:学生注册登录→填写申请表→上传证明材料(系统能自动识别的则不需要提交证明)→提交申请表→登录查询审核情况。
首次申请未查询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的学生需到户籍地扶贫移民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后到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增(修改)学生信息,新增(修改)后学生登录建档立卡申请系统进行申请(模板必须在系统中下载),省外学校就读学生和系统未查询到就读学校的学生需上传学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模板必须在系统中下载)。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资助。
(4)休学处理:若当学期学生正在休学,暂停享受资助,学生无须填写申请表,复学后可以继续申请资助。
(5)资金发放:每学期发放一次,学生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资金分别于5月底、12月底前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
6、评选要求及资金发放
所有评选要求公正、公开、公平。流程:由学生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审核-资助办审核上报-公示-教育资助中心审核-平台公示-资金发放评审。证件要求真实有效,所有名单、政策在学校资助公示栏进行为期七天以上的公示!按规定所有资助资金都是以打卡(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现金发放!帮困助学金分学期支付,中职国家助学金分月支付!
7、咨询电话及人员分工
学校资助办公室设在综合楼底楼资助办公室。咨询电话:87261286。
办公室人员及分工:
樊迎春:资料收集、意见反馈、政策咨询等
刘挺:中职国家助学金工作等
胡敏:帮困助学及免学费工作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学生资助办公室